返回 第四百二十二章 道是无情,却有情  至尊皇太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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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道是无情,却有情[2/3页]

  花柳巷之常客,如白居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之诗句,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之真实写照。

  而且白居易也亲自身体力行,晚年在自家蓄伎过百,终日享乐不休。

  还有一点,唐朝的婚外性行为非常普遍

  从史书和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中都不难发现,唐代民间男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事较常见,这应该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娼家越水边,摇艇入江烟,既觅同心侣,复采同心莲。”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

  这些诗歌都写出了唐代女性向往自由的爱情生活。

  自由到什么地步?可以这么说,唐人对女子婚前贞节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婚前性行为、婚外恋更是较为普遍。

  如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而是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

  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在旅舍中同居数年。

  唐人对婚外性行为并不认为是奇耻大辱,反而当作风流韵事,维扬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诗道:“浮生如寄,年少几何,岂如偷顷刻之欢?”于是孟氏就和他私合。

  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薮,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说:“我若得此夫,死亦无恨。军官说:暂为夫可乎?”

  赵氏说:“暂为夫亦怀君恩。”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

  唐代的传奇小说中有不少是写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

  令人发笑的是,唐人竟然把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也加以改编,说织女丢下牛郎,夜夜到人间和情人幽会。情人问她怎么忍心丢下牛郎独自下凡,织女却说:“关他何事?何况河汉相隔,他也不会知道。”

  这个故事虽然纯属虚构,但却反映出当时唐人的性开放观念。

  另据敦煌资料显示,当年的敦煌少女可以亲自选夫、问夫,直到满意为止。据文献记载,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协议,保证双方都同意才可继续进行。

  唐代是一个妇德严重失范的朝代,女性亦可不重贞节,不守清白,并获得一定程度的性自由。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是唐代的普遍风气,不受社会舆论谴责。

  据《新唐书·公主传》载,唐代公主再嫁的达二十三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对此不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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