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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罗网森森[2/3页]

  起来,“警官,我怕我只认识二十元以下的钞票。”

  他眨了眨眼,“那正是寄生虫们恼火的地方,他们总是挑选那些最丢不起巨款的人。”

  他深深地吸口气,再吐出来。“总之,那女子告诉你,她生了个低能儿什么的。你们正在谈的时候,出现另一位女子,她说她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愿意告诉你们有关法律的问题。她挂了一会电话,回来说,律师认为大笔款子多半是黑社会歹徒的,假如捡到钱的女子交给警方的话,丢钱的歹徒不敢去认领,因为这样一来,他得向税务人员解释钱的来历。

  “所以,六个月后,那笔钱更不会回到捡到钱的那个女子手里,因此,根本没有必要送到警局。律师还神秘他说,既然你们三人知道这事,就得三人平分……,唯一条件是,每个人必须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她已有现金可维持半年的生活费,不会急于动用这笔赃款。

  “同时呢,通过律师的关系,把千元大钞换成小额钞票,那样的话,你在存款时,就不会引起银行的怀疑。

  “两个女子部很高兴,你也是。你当然可以分得该分的四万元。另外俩人很快拿出她们可以维持六个月生活费的证明。捡到钱的那一个亮出一张保险公司的支票,她正要进城去领。另一个身边也刚好有卖掉她父亲最近留给她的股票钱。现在瞧你的喽。

  “你转身回到银行,取出八千元现金,拿给她们看。如果不是已装在封套里的话,那么,她们为你装进封套,再还给你。

  “随后,你们三个人一起走向律师办公室。一进入办公大楼,做律师工作的那个女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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