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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最后的证据[3/3页]

  仔细检查还在冒烟的过去的废墟,想从中找出线索,进行报复。

  审判持续了六个多月。小森的有罪与否,是王红自己自由的关键,所以她请戴维为他辩护。这位出色的律师把许多杀人犯送回了社会,在这方面无人能与他相比。他曾经夸口说,一个人就是在刑侦科办公室枪杀了他自己的母亲,他也能让他无罪释放。

  王红自己的律师就不那么有名。她支付全部费用。

  这件案子是很清楚的,清楚到任何一个学院的学生都能把王红和她的姘头钉到正义的火架上。

  鲁森是电影界的明星。我父亲也许是老一代中最了不起的制片人兼导演。他在自己家的客厅被枪杀,从表面看,是在偷窃过程中发生的。警方认为,偷窃是我母亲和小森故意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掩盖谋杀。

  原告坚持认为,王红去我们在西湖的别墅,是为了证明她的无辜。“当她在那里热情招待她的几位不在场证人时,小森残忍地枪杀了我父亲,抢走他的钱包、钻石戒指和其他值钱的东西,故意推倒桌子,打破电灯,搞乱抽屉,然后逃之夭夭。

  警方开始很困惑,然后开始怀疑。显然,鲁森正坐在椅子上阅读。第一颗子弹是近距离从他的脑后射进去的,当他向前倒下时,第二颗子弹射出,打断了他的背脊。

  既然这是一次出其不意的谋杀,为什么又要推翻桌子,打破电灯,伪装成一次打斗呢?一个小偷,除非被*得走投无路,否则是不会出手杀人的。这太不可能了。

  小偷一般不携带枪支。再说,即使他带枪的话,他会携带一支笨重的、长管德国手枪吗?从射出的子弹看,小偷用的就是这种手枪。我父亲刚好有一支这样的手枪,这是巧合吗?这手枪不见了,这又是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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