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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罗宾汉的故事(3)[1/3页]

  “高大,”赵思说,“总是穿一件黑色皮夹克,不戴帽,金发,面颊有一道伤痕。”“他用什么武器?”小吉问。“棍子。”赵思说。

  “看住他,”我对周璐说,“而且要仔细看祝”她微笑,手枪对住赵思。她说:“我来看守,而且仔细地看守。”

  小吉和我各携一瓶酒,走出后门。我们步履瞒珊,慢慢的,摇摇摆摆的,故意装出醉后那种怪笑,但是我们的知觉灵敏而清醒,对周围的每个风吹草动和每个声音,都清清楚楚,沿途我们遇到六次有人要酒喝,但是那些人很容易推开,因为我们清醒着,他们可不然。

  最后,我们进入一条没有灯的巷子,我们坐在一个水泥门阶上,半躺在那儿,呢呢喃喃,说说笑笑地等候一位高大、金发、身穿黑色皮夹克、面颊有伤痕的人。

  各色各样的人,稀稀落落地经过巷口。

  然后,一位有白色乱发,戴墨镜,一手持白色手杖,另一手牵狗的妇人出现了。绳子未端的狗是一条荷兰牧羊犬。妇人可怜兮兮地拖着一双穿破鞋子的脚。她佝偻着走路,好像半身不遂一样,嘴巴丑陋地撅起。

  她差不多经过巷口时,转身放开牵狗的皮带,摘掉墨镜,放进她褴楼的毛衣口袋。她身躯不再佝偻,矫健如运动员般地向我们跑过来,牧羊犬跟随在后,它的金色眼睛闪着愉快和聪慧的光芒。

  妇人高举手杖,凶恶地向小吉头顶落下来。

  但小吉早已急速地滚开,我倏地站立,从夹克下掏出手枪。

  当她看见手枪时,两眼张大,旋转身,企图逃路,但是我挡在她前面,伸出手臂阻止她。牧羊犬站在那儿,用愉快的金色眼睛,摇尾注视着这场行动。

  小吉站起来,亮亮皮夹,让她看“社团”为我们准备的警察身份证明。

  “我知道这——”她开始要强辩。

  “孙丹、莫里、张伍、罗德、郑逊,都是死在这根拐杖下,它是特别制造用来完成工作的。”我说。

  她的视线离开我,转到小吉,再又转回,眼中露出惊恐,“怎么”赵思,“我说,”我们从保险金的支付处找到他,证据确凿,他招供了。“

  “可是,我刚刚和他谈……”她迷惑地说。“他是在我们监视下打的电话,现在他还在受监视中,走吧!”你们带我坐牢?“她说,丑陋的嘴在颤抖。

  “对,”小吉说,“不过先要到你的住所看看。”她的手抓紧手杖,两眼因为憎恨而阴暗下来。“你胆敢再用那东她所谓的“家”,是附近的一家旅馆,当我们把她夹在中间进人休息室的走廊时,那高大、浑身横肉的柜台账房怀疑地看着我们。

  我的手枪隔着口袋对准她,相信她感觉得出那份压力。她又重戴上眼镜,身子倚着拐杖,另一只手牵着那头性情温驯的牧羊犬。

  “周蒂,你没事吧?”账房关心地问她。“没有事的,洪斯,”她说,“这两个是我的朋友。”他再审视我们一次,摇摇头,继续看他的廉价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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