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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李昊天来访[1/3页]
世间之大,根本不是人所能想象得到的,人也是大自然中的一员而已,所以千万不要亵渎任何的生灵,要心存敬畏。如这喜鹊,和人一样拥有灵识,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语言。唯一不同的是,喜鹊的生活习性和人类不同,人是生活在地上,要赚钱上班,要种庄稼吃饭,要买房买车娶妻生子。
而喜鹊呢,她们似乎没有我们人类活的这么的复杂。实则不是这样的,喜鹊这个种类,它们也有个王国,它们也是它们王国里的臣民而已,它们有自己的家庭,生活,奋斗目标。说白了,人没有多么的高级,所谓的高级只不过是人自认为的而已,大自然并没有承认。
林阳第一次亲切的感受到,万物皆有灵这句话,说的是多么的在理。
他还沉浸在与喜鹊斗智斗勇的新鲜感里,突然窗外的楼下传来了周瑾萱的声音。
“林阳,你怎么了大清早的乱喊什么?早饭我今天早上做的,在楼下你自己吃了,我今天去办贷款,晚上可能回来晚,你自己吃吧!”
原来周瑾萱今天起得比平时要早,在厨房里忙着早餐,就听到楼上的林阳拉着怪调,趴在窗户那乱喊乱叫的。
“啊!奥,我那个练声呢。瑾萱,加油,晚上见。”林阳笑嘻嘻的说道,他很享受现如今的这种生活。
“练声?你不会是要唱歌吧!说实在的,你那声音还不如那群喜鹊的声音好听呢。说完,周瑾萱破天荒的对林阳眨了眨眼睛,然后拿着包开心的朝着车库走去。”
哇哈哈哈,这可是第一次啊!第一次周瑾萱这么开心的向自己笑,还调皮的眨眼睛。这一天,注定是难忘的一天,这一天,记在了林阳的脑海里。
“暖阳下,我迎芬芳,是谁家的姑娘,我走在了那座小桥上,你抚琴奏忧伤,桥边唱歌的小姑娘,你眼角在流淌……”
“呕,还真难听,这瑾萱说的没错,我唱的确实是比那傻鸟叫的还难听
第三十一章 李昊天来访[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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