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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参与比较好。[3/3页]
毕竟他只是一个跑堂的,真的下达命令的人是他。
如果因为高层领导的事情,牵涉到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雷博是镜湖河畔高等别墅区的开发商,他旗下的公司,拥有镜湖河畔的开发权。
按照市场的原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后双方便没有任何交集了。
既然这栋别墅,已经被冷秋花重金买下来,那么这套房产,已经不在雷博手中了。
换句话说,这次无缘无故找搬家公司,清空刑天的家,根本就是白日发疯,同时,按照我国的法律,也不会得到支持。
因此,在雷博收到这个任务以后,也是考虑了很久,可奈何,背后要搞他的人,实在是铁了心,竟然拿到了住房局的批文。
既然有上面的批文。
那么雷博也没什么后顾之忧了,所以大清早就通知物业,叫搬家公司过来,完成搬家事宜。
按道理说,这套别墅的房主,看到此情此景,本应该联想到自己遭人陷害,然后第一时间质疑,找人协调。
这样一来二而去,双方都明白怎么回事了。
然而,这个家伙根本不按常理出牌,不仅丢下钥匙洋洋洒洒地离开现场,反而放出豪言,若是少了一件物品,就要在场一个人的脑袋。
这.……
更何况,以当时刑天的从容不迫,淡定自如的表现,根本不可能是装出来的,所以邓修诚根本不敢掉以轻心。
如今,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定然是双方爆发了某些利益冲突,说不准这就是一场神仙打架,一个工人阶层,每个月领着几千元工资的人。
还是不要参与这种事情比较好。
大约一个小时过去,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手上戴着名贵手表的中年男子,夹着公文包走进了现场。
雷博找到郑修诚,立马大骂道:“你还站在原地干什么?让你请人走,怎么这么磨磨唧唧的?”
“你们还站在这里干什么?怎么还不动手?”
第137章 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参与比较好。[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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