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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跪着抢劫[1/3页]
人是一种很复杂的生物,可以为了感情放弃一切,也可以为了感情出卖一切。
绝对理智的人不是没有,我是没见过几个,他们二人显然不是其中之一。
所以现在有一个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
是去找杰诺斯杀了他,还是继续等王洋和李成动他们?
我们约定的时间是一周,现在去入海口等他们还来得及,可是他们的弟弟妹妹还没救出来,就算去了又能怎样?
思来想去,我做出一个极为冒险的决定。
“麻雀,你先去入海口等王洋和李成动,一定要小心,不要靠近他们,发现有危险就赶紧逃跑。”
麻雀的身手我相信,经验也极为丰富,丛林中作战懂得利用地形,哪怕是我这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在林子里对上她都不敢说一定能赢。
毕竟我是打猎的,她是杀人的。
麻雀不解的问,“我自己去,那你呢?”
我说,“我去找杰诺斯,狼群的事儿只是咱们猜测,没有证据,可他人没送过来,我亲自去要。我们分头行动,你一定要在我将他们的弟弟妹妹带回去之前,安抚住他们,别让他们和杰诺斯碰面。”
麻雀眉头皱起,“太冒险了。”
我说,“没时间了!”
麻雀沉思了将近一分钟,才慎重的点了点头,“好,一切小心,你也别大意了,以自己的安全为前提。”
现在是正午,时间刚刚好。
肉干没有了,全都被狼群吃光了,就连装着肉干的袋子都撕成了碎片。
附近也找不到吃的,我和麻雀索性穿过雨林,来到海边,边走边捡着沙滩上的海鲜吃。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我们的行进速度极为缓慢,太阳落山了,距离杰诺斯居住的山洞还有近乎三分之一的路程。
夜晚,我们在沙滩上生了一堆火。
燃烧了半个小时左右,我将下方的炭火单独扒出来,将捉到的螃蟹放在上面烤。
海鲜好吃归好吃,不占肚子,吃多少都不顶饿。
我们饿了四五天的时间,这点食物都不够塞牙缝的,狼吞虎咽大口吃光。
我去上厕所的时候在周围发现了不少野果子,上面有有蝗虫在啃食,它们吃东西的速度极快,果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
蝗虫,可以吃!
我在附近找了几根棍子,用匕首将棍子一端削尖,穿上蝗虫。
听说有一道美食就是用蝗虫做的,生活在原来的社会里都吃得下,估计这玩意的味道应该不会太差。
岛上的雨林茂密,它们的食物极为丰富,各个吃的都有大拇指大小,看起来像是南方的大蟑螂一样。
大概串了十多串吧,我才开始往回走。
回到火堆旁,麻雀见到我受伤的蝗虫,抿了抿嘴唇,“这东西,很难吃。”
我将蝗虫放在火上烤,“那也得吃,正好我没吃过,可以尝尝。”
麻雀的表情很微妙,欲言又止,似乎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蝗虫烤好了,散发出烧烤的香味,我拿起一串,用手捏了下,很脆。
我递给麻雀,“吃吗?”
她用力摇头,站起来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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