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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1 章 第181章[3/3页]

  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o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6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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