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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三章:汉军税制开始改革[3/3页]
是汉军占领超过三年的地区,将实行新的政策,如下。
第一便是农业累进税,即按照每人每年需要五石粮食,所以这五石粮食变定位口粮,剩下的粮食作为余粮。
余粮不满一石的话不受税,一石以上的余粮收税。
征收标准为余粮一石,征收五升;
余粮二石,征收一斗五升;
余粮三石,征收三斗;
余粮四石,征收五斗;
余粮五石,征收七斗五升;
第二便是商业累进税,这种商业税以倒卖行业为主,比如茶行、米行、盐行、猪行等。
这些行业需要征收佣金税,即按照每天的营业额来征收税款,二两银子一下,免税。
二两银子,征收15%;
二两银子至七两银子,征收20%;
七两银子至十两银子,征收24%;
十两银子至五十两银子,征收34%;
五十两银子至一百两银子,征收44%;
超过一百两银子,征收50%。
若是有固定店铺的,则是以每月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十五两银子一下免税,十五至二十两征收0.5%,以后每增加十两银子,便增加0.1%的税率。
此外设立特种税,如酒、盐、铁之类的,要收取30%的税。
肉类等大多数只能是有钱的人家享用的东西,百抽五。
当然,像是河图山、长沙郡、黄鹤郡、宜兰郡之地,商业不是没有,而是经过汉军的打击,不多了。
毕竟原来的商业多被豪族士绅所垄断,现在这些人家中被抄,这些商业也自然就没落了。
所以在定下商业税以后,汉军还会逐步开展商业,激活市场。
至于说粮税方面,说实话,现如今汉军之中只有两个镇子勉强达到这方面的标准,所以税收改革将要从那两个镇子开始。
只要政策确定并认真执行了,那么接下来汉军的发展就更好办了。
第五百零三章:汉军税制开始改革[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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