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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朝政变法相争,二人各有胜负[2/3页]
更律法,将女子入仕,嫁娶、继承等事,全部以律令的形式确定下来。
女子应有同男子一样的入仕和继承之权,嫁娶之事,也该双方商议而定,并非女子一定要嫁入夫家。
变法之事一经提出,众臣便对甘棠群起而攻之,参奏她的折子,如雪花般飞入大内。
皇上正头痛不已,花重锦却另辟蹊径,一道折子,将所有反对变法之事的大臣,全都参了。说他们,徇私情,而乱国事。
皇上特下旨意,命人在午门外,日日宣读花重锦的奏章,至旬月之久。并将奏章明发二十六州及各府县,以驳斥反对变法之说。
“臣启陛下。
王侯将相、百姓小民,无不生于天地之间。
乾坤并立,阴阳相合,天道始也。重男卑女,重女卑男,皆有逆于大道,此变法之源也。
及其新政伊始,诸位朝臣便大言滔滔,备述女子之过。岂不知,桀纣、周幽不出,妲己、褒姒何存?况遍览古今,凡入仕女子,忠勇贤能,无不流芳百世。
众朝臣饱读诗书,应明理正行,奈何不辨忠奸,以二三人之罪,罪及普天下之女子,岂有此理耶?
盖因众臣多为男子,恐女子入朝得进,争其勋位。假借礼教之规,苟徇私心而已。
今行变法之事,若天下男子不思进取,只知阻女子入仕、承业,实为小人行径。既愧于生养之母,亦愧于妻女,枉立于天地之间……”
花重锦的奏章,从变法之源、朝臣之私心、变法之可行,三个方面,有的放矢,自成体系地驳斥了反对变法的非议之声。
然而,新政牵涉过广,且极有可能动摇国之根本,“新党”、“旧党”一直相持不下。
安玉琳一针见血地指出,“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乃古之教化。若男女一视同仁,于朝恐宫闱生乱,于民亦无所适从。
本来变法之事,与司礼监无甚干系,安玉琳出言阻挠,无非是与甘棠争锋。
眼看着在处置东厂的事上,众臣皆附和于甘棠;遭遇变法,众臣又与安玉琳同仇敌忾。偌大的朝廷,竟沦为了甘棠和安玉琳对
第105章 朝政变法相争,二人各有胜负[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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