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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章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2/3页]
习不精者,罪其折冲,甚至罪及刺史。”
隋唐实行府兵制度,“始一寓之于农”,府兵由一般民户中简选,不再像以前只限于世袭军户等,实际上将兵源、武装、习武活动等扩展到了整个国家的基层。
士兵的训练和考核制度,又必然加强整个社会对习武活动和武艺的重视。
可以这么说,隋唐的府兵制度对武术的进步和发展无疑起了推动作用。
第二个对大唐武术有极大促进的是,便是武举制。
后世一般都认为武举制始于唐代武则天时期。实际上,非正式的武举制从隋朝便开始了,这一点还真要吹一下隋炀帝杨广,实际上杨广也并非是一无是处的。
炀帝大业三年四月曾下诏曰:“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励俗,有益风化。“
“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并为廊庙之用,实为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毕举,与时无弃。以此求治,庶几非远。文武有职事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
上述“十科”中,就包含了武举。只是当时科举取士,科目都是临时规定,并没有像后来那样形成为定制。
唐贞观十二年,李世民更加注重选拔武士,“始置左右屯营于玄武门,领以诸卫将军,号‘飞骑’。其法取户二等以上,长六尺阔壮者,试弓马四次上,翘关举五,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复择马射为百骑。”
显然,在武则天正式开武举之前,唐代也已有了某些课试选拔武勇人才的成法。
武举制度正式建立应是在武则天当政时。
武则天长安二年,按照明经科考试方法,选拔武艺人才,送于兵部。《通典》又载:玄宗开元十九年,下诏令武贡人与明经进士一起“同行乡饮酒礼”。
能够和进士一同饮酒,这足以见得,李隆基对于武贡人的重视程度。
天宝六载,玄宗再次下诏云:“文武之道,既惟并用,宗敬之仪,不可独阙,其乡贡武举人上省,先
第四百四十三章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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